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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黑龍江省向外通報嚴肅查處了547起頂風違紀案例,然而包括一副省級幹部違紀在內的案例都只見事不見人,違紀幹部被以“某”字代替,引髮網民質疑。盤點近期的一些違紀通報,“某”字現象頻出,是程序要求如此,還是有意遮羞?(11月15日新華網)
  黑龍江敢於自揭其醜,通報547起頂風違紀案例,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值得稱贊的。然而既是自願通報,又何必像怕羞的小媳婦一樣加上個“某”字門帘?如此矯情做法,難怪眾多網友不願買賬。
  說到底,這矯情的“某”字通報,和孔乙己研究回字的四種寫法差不多:形式上即使變出花來,也改變不了它還是“回”字的本質。如果當地打心眼裡不願意通報違紀者,那麼即使它再怎麼高風亮節地宣揚通報人數、處罰手段,也只是為遮羞找到了一種新的手段。
  因此,與其說這次通報中網友集體吐槽“某”字,不如說是“某”字背後,少的可憐的公開誠意。就比如一些通報只透露出違紀幹部所在縣區,具體單位和姓名都用“某”字隱去;而有的地方只是在通報中隱去了違紀人員的具體名字,地區、部門、姓氏都予以公開,稍作推測就能猜到違紀者是誰。這樣都以“某”字代替的通報,能一樣嗎?
 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,“某”字替代也並非全是壞處。至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這種為“有過者”諱的做法符合中國熟人社會文化內涵的“照顧面子”,有利於促使犯錯者感激涕零,及時改過。可俗話說,“慈母多敗兒”,如果違紀者都是在這種春風化雨的態度中接受改過教育,誰又能保證他們不會因此更加肆意妄為呢。為了“官員改正”這種潛在的可能,而使得通報的效果大打折扣,這買賣絕不划算。
  現如今,不少地方喜歡在信息公開中玩文字游戲。就拿飽受詬病的三公經費公開來說,不少地方要麼不公開,要麼選擇性公開,再者公開些讓普通民眾看不懂的數據,總之就是不跟你打開天窗說亮話。而這樣不徹底的公開,難免給公眾心裡留下些許疑雲。
  當前,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直指“四風”,而這“某”字通報,何嘗不是問責上的一種“形式主義”?人們需要的不是“鬧著玩”的通報,更不是發明“回”字的第五種寫法,而是真心實意的公開。這一點,希望能引起有關部門的深思。
  文/劉艷秋  (原標題:“某”字通報是回字的又一種寫法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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